註冊中醫與表列中醫的分別

政府為保障市民的健康,了解大眾對中醫藥的需求,於是成立了中醫藥管理委員會,並制訂了《中醫藥條例》,實於中醫註冊制度,務求定立中醫行業的規範。

長遠來看,只有註冊中醫師才可在香港作中醫執業。同時,為了肯定以往香港執業中醫作出的貢獻,《中醫藥條例》亦給他們提供了過渡性安排,這些中醫稱為表列中醫或者中醫師。

究竟二者之間有何分別呢?

(一)所用的名銜不同,註冊中醫可自稱為:

  • 香港中醫藥管理委員會註冊中醫師
  • 香港中醫藥管理委員會註冊中醫
  • 註冊中醫師
  • 註冊中醫

亦可在以上名銜後加上「全科」、「針灸」或「骨傷」

(二)張貼在診所內的證明書不同

  • 註冊中醫會張貼一份「註冊中醫執業證明書」在診所當眼處
  • 表列中醫會張貼一份「表列中醫通知書」於診所當眼處

(三)遵守的守則不同

註冊中醫與表列中醫遵守的行醫守則不盡相同

(四)對毒性中藥材的處方權不同

根據中醫藥條例:附表一的31種含毒性的中藥材

  • 註冊中醫:可以處方毒性中藥材
  • 表列中醫:不可以處方有毒性的中藥材

(五)醫療保險的理賠

大部份公司或保險理賠只適用於註冊中醫,表列中醫則不在受保範圍